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最重要、最主要的重大理论和理念。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迎来新的历史机遇。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新形势和新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本文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了新发展理念提出的背景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从贯彻新发展理念角度理解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意义和现实挑战,提出了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重大理论和理念,其中新发展理念是最重要、最主要的。新发展理念是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的。新发展理念强调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我国发展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明确了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国经济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迎来新的历史机遇。 2020年11月30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之后,中央政治局 的第一次集体学习主题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肯定了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入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不足,并对未来一个时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将法治保障、严格保护作为四项工作原则之首,从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源头保护、创新保护规则等方面部署工作,提出要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新发展阶段全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新发展理念提出的时代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新发展理念是在我国发展起来以后,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这一历史方位上提出来的;是我们党在总结国内外发展的经验教训和思想,整合以往我们党关于发展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新发展理念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对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上,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必须以新发展理念来引领。
新发展理念是立足新发展阶段的理念先导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论断。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期,需要转方式,优结构,换动力。从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看,我国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年均9.4%的增长速度。在改革开放初期,主要是通过提高产业供给量、引进技术来促进发展。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后,2020年我国GDP首次突破100万亿,比上年增长2.3%,克服疫情影响,成为全球唯一经济正增长主要经济体。从工业体系看,我国拥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现代工业体系,是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500余种主要工业产品中有220多种产量位居世界第一③。我国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根据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更加精准地贯彻新发展理念。然而,我国一些行业和产业,一方面产能严重过剩,另一方面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从供给端看,创新能力无法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芯片等关键元器件、光刻机等核心装备还依赖进口,存在诸多“卡脖子”问题;产业结构仍需调整,高端制造业的比重需要保持上升,服务业需要转型升级等。从需求端看,我国不是需求不足或没有需求,而是需求变了,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或服务的需求提高了、多样了、精细了,而供给的产品却没有变,服务、质量跟不上。因此,有效供给能力不足,导致消费能力严重外流,存在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与供给粗放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些结构性问题,首先就需要转变发展理念。要由过去“追赶”型发展,强调发展速度,强调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资源消耗型的发展模式,转变到高质量发展,转变成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要从供给侧发力,通过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发展理念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动指南,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一些国家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盛行,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美对我发起贸易战,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大冲击,风险加大。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必须顺势而为调整经济发展路径,而发展路径的调整必须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2020年上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从历史发展看,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以国内循环为主,改革开放后,我们打开国门,扩大对外贸易和吸引外资。特别是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深度参与国际分工,融入国际大循环,形成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的发展格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党中央把扩大内需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国内循环在经济中的作用开始显著上升。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第一货物贸易大国、第一出口大国,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创造了强大的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基础。从市场规模看,我国已经形成拥有14亿人口、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的全球最大最有潜力的市场,随着向高收入国家行列迈进,规模巨大的国内市场还处于不断扩张状态。构建新发展格局既需要进一步畅通国内大循环,提升经济发展的自主性、可持续性,增强韧性;也需要努力打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在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中增强我国出口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影响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多个国内重要会议、国际重大场合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定位越来越精准。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和内涵,可以以2019年7月为分界点,从两个阶段、分两个层次来理解。
1.狭义知识产权保护(2019年7月以前)。这一阶段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内容涉及知识产权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工作内容以法律制修订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度制定为基础,司法机关开展民事审判和刑事打击,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等。在知识产权保护链条上,重点集中在获得知识产权权利之后,参与主体主要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
2.广义知识产权保护(2019年7月后至今)。2019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要着眼于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改革完善保护工作体系”。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指出“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进一步增加了公民诚信环节。
综上,知识产权保护的内涵发生了明显变化,保护链条进一步延长、保护手段进一步丰富、参与主体进一步扩大。一是“向前迈了一步”,将审查授权阶段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开端。二是“向外扩了一圈”,进一步拓展仲裁、调解等纠纷解决渠道,将行业主体、企业主体、公民个人均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参与方面。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把知识产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知识产权保护原则经历了从“严格保护”到“更加严格保护”,从“强化保护”到“全面加强保护”的发展过程。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在“全面”,旨在“加强”。一是各类型知识产权全面加强。既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传统知识产权,也包括反垄断、公平竞争等市场体系建设内容,还包括对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二是保护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强调注重整体谋划,注重保护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从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法治化水平、保护全链条各环节、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国际合作和竞争、国家安全等方面全面加强,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保护手段全面加强。三是各方参与力量全面加强。各级党委、政府,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业商协会、学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主体等都是参加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力量。
从贯彻新发展理念角度理解全面加强知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既是立足于解决我国高质量发展面临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长期而重大的战略谋划。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发展的基础动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目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在其中占有重要一席之地,在5G、北斗导航、深空深海、新药创制等科技领域取得重大成果。知识产权制度以基于创新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从法律层面对技术创新等知识产品的产权进行界定,是有效激励创新的制度供给。实践反复告诉我们,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因此,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不仅是新时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动力,也是在创新发展中维护国家安全的应有之义。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供给与需求协调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将促进高质量创造与加强侵权假冒打击相结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产品和服务需求,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从产业体系协调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通过提高专利技术创新力、商标品牌影响力、版权文化传播力、地理标志竞争力,促进产业体系更加完整。从区域发展协调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通过区域品牌、地理标志等制度保护特定区域集体多年积累的文化传统、工艺传承,促进各区域协调发展。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绿色发展的有效手段建设以商标品牌、地理标志产品为支撑的特色产业体系,打造高质量绿色专利技术,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绿色发展转型的新引擎。比如,地理标志产品具有独特的区域资源和品质特性,具有天然的市场竞争力与品牌价值。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有利于推动农副产品供给在确保“有”的基础上向“好”的方向转变,有利于推动“山货”、“土货”转身成为明星生态产品,有利于区域聚焦特色产业,实现绿色发展。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开放发展的战略抉择在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过程中,知识产权制度不仅发挥着保障和促进智力资源聚集和先进技术落地的作用,还是平衡国际贸易和对外关系的公共政策工具。在“引进来”过程中,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会激发创新国家企业主体的技术输出意愿。在“走出去”过程中,中国企业唯有加大创新力度,科学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如果不能在知识产权方面做足准备,在贸易调查、境外展会执法、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海关边境保护等方面都可能埋下巨大风险隐患。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共享发展的重要一环,我国在高速铁路、核电等基建领域已经形成了PATENT AGENCY专利代理共服务主干网络建设,建设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三是形成尊重和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办好“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弘扬知识产权文化,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坚持标本兼治,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一是示范建设引领。研究实施差别化产业和区域政策,遴选确定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深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改出便利,放出活力。二是保护制度创新。研究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和路径,多做创新性探索,多出制度性成果。研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强化传统优势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专利优先审查、集中审查、延迟审查、保护中心预审专利等特殊审查政策与机制综合性评估论证。三是评估体系创新。推动出台专利评估相关推荐性国家标准。开展知识产权归属制度研究,推动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权属改革,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一是重点做好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相关工作。抓好《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实施,做好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严格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审查内容、审查机制和审查范围。二是健全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促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高效运行,布局建设一批地方分中心和海外分中心。优化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编制重点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构建高效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坚决维护我国发展利益。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持续推动加强各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构建设和协调机制建设,完善保护工作网络。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本领,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知识产权保护干部人才队伍,构建和完善符合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需要的人才体系。
综上所述,新发展理念是新发展阶段的理念先导,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动指南。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迈上新台阶,是未来一个时期重要的历史任务。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在顶层设计、法治化水平、全链条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国际合作和竞争以及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等方面持续推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其中一些实用技术、先进技术已经实现了从产品出口到知识产权共享的跨越。在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的前提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深化国际创新交流合作,完善面向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知识产权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各国携手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和国际合作环境,促进科技成果互惠共享,科技进步惠及更多国家和人民。
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市场监管紧密相连。目前知识产权保护链条上还存在诸多体制机制关卡,各环节衔接还不够紧密;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侵权易发多发,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依然存在,保护效果与社会期待还有差距;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的协调有待加强;多元纠纷解决仍在起步探索阶段;信用监管和行业自律等社会治理手段尚未充分发挥作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力量和能力仍然薄弱;知识产权领域人财物保障有待加强等。
奋力开创知识产权保护事业新局面。目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一)坚持统筹谋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加强对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重点环节政策措施关联性的研判,把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有机衔接起来,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抓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高标准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跟踪问效。加快制定“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加大知识产权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技术发展的核心作用,提高科研产出质量效益,促进科技自立自强。
(二)坚持法治引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在法规、标准等规则制定层面。重点开展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做好商标法修改准备。加强地理标志领域立法研究及相关规章制修订。做好知识产权单项法律之间、单项法律与其他法律中知识产权相关条款之间、国内法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的协调。制定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研制地理标志保护技术标准,健全地理标志保护标准化体系。二是在执法司法落实层面。严格执行民法典相关规定,推进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见效。落实好药品专利保护期补偿制度和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依法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办理一批大案要案。加强知识产权与市场监管、公安、海关等部门衔接,指导各地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电商、展会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多发区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治理。
(三)坚持人民立场,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一是形成高效协同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体系。积极响应社会公众需求,进一步压缩审查周期。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布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和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加大对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对恶意商标注册的执法力度。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参与、央地联动、政企衔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工作格局。二是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