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属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2年度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2〕32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2022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24时止。申报人务必在9月30日截止时限内完成个人申报,9月30日24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系统不再重启。请申报人员务必重视,确保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个人承担。

四、申报系统

申报人需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szcxt.cn/zcxt,登录系统请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个人网络申报系统账号由用人单位创建。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填报证明材料

请申报人严格按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业绩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等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具体证明材料要求详见附件6《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准备原始材料备查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准备原始材料备查。原始申报材料主要是指在系统中上传的现职称证书、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成果和论文、论著等材料的原件,并按顺序整理,列出纸质材料清单。管理单位和评委会有权抽查部分原始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三)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6(《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在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环节,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申报人员开展评议推荐做出具体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进行为期3天的师德公示,确保评议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送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时一并报送加盖公章的师德师风评议表。(附件5)

(二)所有业绩条件均指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均计算到2022年9月30日为止。申报人员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开始计算;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为止。

(三)对通过核查推荐人员,由申报人学科所在二级教学单位统一填写《职称评审推荐表》(附件4),经二级教学单位职称工作推荐小组组长、组员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与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学校职称改革办公室。

(四)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9月30日后,审核单位对申报人员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请申报人员务必根据审核单位反馈的所有修改意见进行逐一认真修改,避免退回次数超过三次。

(五)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本单位相关教师,并认真做好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与推荐报送工作。报送材料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申请表》(附件2)、《2022年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应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只需填写附件1和附件2,申报中级、高级职称人员除填写附件1和附件2外还需填写附件3)。各相关单位于8月31日17点前将相关附件与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学校职称改革办公室。

 

附件: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申请表

3. 2022年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

4.职称评审推荐表

5.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评议表

6.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年度高等学校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职称申报相关附件.zip

 

 

人事处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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