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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会回归服务同学的改革十招
2020-06-15

让学生会回归服务同学的改革十招

 

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启动新一轮高校学生会改革,印发了《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直面突出问题,提出10项改革举措。

一、  明确职能定位,全心全意伟同学服务

在职能定位上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二、  改革运行机制 ,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在运行机制方面 学生会组织一般由“主席团+工作部门”构成。

可以探索实现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学生会的工作应凝聚广大同学的力量开展符合学校特点、具有学生会特色的活动,学院(系)学生会可在校级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项目。

三、  坚持精简原则,科学“瘦身” 方能激发活力

在机构和人员规模方面  学生会要优化机制和人员规模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学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不设置其他职务,学生会主办重大工作或活动时可以项目化适当招募志愿者。

四、  明确遴选条件,严把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入口关

在遴选条件方面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在学业上应当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没有课业不及格情况。

五、  严格遴选程序,杜绝“亲亲疏疏”“圈子文化

在遴选程序方面  学生会工作人员或候选人应当由基层团组织推荐,经党组织同意并按规定程序审核确定。其中“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各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均可参与竞选。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六、  规范召开代表大会,不能走过场做虚功

在召开代表大会方面  要规范召开代表大会的程序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全校学生的1%,要广泛覆盖各个学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七、  坚持从严治会,坚决去除“官僚气”

在从严治会方面  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等行为不当问题时,应当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八、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科学评价工作成效

在述职评议方面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要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九、  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在落实党委全面领导方面  学生会要接受党委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要把学生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进行统筹规划,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十、  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落实从严管理责任

在加强团委具体指导方面  学生会要接受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应明确一名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审核学生会的各项日常事务。

 

 

                                   校团委

                               20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