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表彰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积极上进。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此项工作,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范围为我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3%,全院共80名。
二、评选标准
1、政治上要求积极进步,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品德优秀,作风朴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十分之一名,综合学习成绩80分以上,单科学习成绩60分以上(无挂科)。
3、在校期间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被评为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在某一学科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4、毕业设计(论文)优、良。
5、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每学年体育测评成绩合格。
三、评选组织工作和评选程序
1、评选“优秀毕业生”,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请各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透明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按程序开展。
2、评选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各系进行初评后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将审核结果报学院评优委员会评审并研究决定最终结果。
3、此次评选以系为单位进行,学生如实填写《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留存)。
4、评选结果请于2017年6月3日之前上报学生处。
三、名额分配
土木工程系: 25人 经信管理系: 12人
工程管理系:
12人 机电工程系人:13人
电信工程系: 9人 交通运输系: 6人
外国语系: 1人 艺术设计系: 2人
四、报送说明
1、表内日期格式请用阿拉伯数字按要求标全,年份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应为2017年6月1日)。
2、籍贯具体到市级。(如甘肃白银)
3、政治面貌为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4、综合学习成绩为四学年成绩的平均分。
5、申请表内学生的其他个人信息及获奖情况、个人申请理由、班级意见统一打印,字体为仿宋小四号。(班级意见请按照《学生操行鉴定》的规定填写)
6、签字统一为亲笔填写。
7、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8、报送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系公章成绩单(学习成绩档案表)、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1: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附件2: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