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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教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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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行为规范

(一)在教室、会议室、自习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使用手机或其他微型视听设备。

(二)爱护校园环境,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和擅自在校园内摆摊设点、张贴商业性广告;

(三)行为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打架、吸烟、酗酒及赌博;

(四) 在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宿舍等场所不存放易燃物、易爆物器、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明火、电炉;

(五)爱护公物,不在门窗、桌椅及墙壁上乱写乱刻、乱踏脚印及损坏电视、电话、路灯等公共设备;

(六)在公共场所不穿背心和拖鞋、浓妆艳抹、佩带与学生身份不符的饰物;

(七)爱护花草树木,不随便燃烧草木和垃圾;

(八)遵守宿舍秩序,不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过夜和夜不归宿;

(九)男女交往行为得体;

(十)在会堂、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喧哗、打闹、打口哨、鼓倒掌、跨越桌椅及开会时中途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