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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03-16  来源:   点击量: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实行学院和系(或实验中心)二级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各级主管部门制定的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一、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的资产和技术管理。保证帐、物以及数据库完全相符,建立实验设备、仪器的完整技术档案。

二、新进设备要及时入帐。

三、仪器设备及附件应妥善保管、整齐摆放,做到经常检查和校正,定期保养和维修,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详细记录仪器设备的检验、使用、维护、维修情况。

四、应保持仪器设备清洁,精密仪器应保证各部件无水渍、油渍和尘土。

五、仪器设备登记、验收、上交等均需主管领导签字。

六、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过程,分清责任,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及时上报。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应随同仪器设备由专人管理,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

八、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上报资产管理人员和主管领导备案,由实验室组织排除、修复;无力修复时,上报主管部门,以便委托外修。

九、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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