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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机房学生上机守则

发布日期:2017-05-25  来源:   点击量:

我院计算机机房是面向全院教学服务的,为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维护各机房正常的教学上机秩序,保证计算机的安全,使机房有一个良好的上机环境,进入机房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机房上课、考试时,指导老师、监考及学生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机房,组织学生有秩序的进入机房并安排好学生的机位(按学生证号顺序排位),做好上课考试前的准备。

2.老师在上课前必须对所有电脑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给机房管理人员反馈,不反馈的,证明所有电脑使用正常,并填写机房上机登记表。

3.机房内不得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并严禁所有食品带入机 房,违者机房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上机资格。

4.上机过程中,如发现计算机硬件和系统有问题及时和机房管理人员联系,不得随意自行处理,不得随便拆开计算机主机、外部设备及其他设备,不能随意拔插各种连接电缆。

5.学生上机时应爱护机房设备,不准私调机位,禁止在墙上、机器上、桌子上、显示器上乱涂写乱画等。

6.如发生故意损坏及偷盗计算机、计算机部件及其他设备、连接电缆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送交保卫部门按法律程序处理。

7.严禁私设计算机口令,更改计算机设置,删除系统文件和他人数据文件,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违反者处以20到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学院有关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分,严禁将已划坏的软盘、带病毒的软盘带进机房使用。

8.严禁在机房玩游戏,严禁将带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教唆犯罪、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散布谣言等内容不健康的移动设备带进机房使用,违者机房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上机资格,情节严重者送学院有关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9.要使用互联网时,必须要经过申请,教学主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开通,在使用时必须遵守国际、国内有关使用互联网的法律规范,注意信息道德,严禁浏览不健康以及内容反动的网站,严禁利用互联网进行一切非法活动,如发现浏览与上课无关的网站内容,网络中心有权停止互联网的使用。

10.上课结束后,带课老师自行检查后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对所有电脑进行检查,检查完毕,所有设备正常,带课老师填写机房上机登记表后方可离开,如有提前离开者,损坏或丢失的设备由上课老师来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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