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3年度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2〕32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前。申报人务必在9月30日截止时限内完成个人申报,9月30日24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系统不再重启。请申报人员务必重视,确保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个人承担。
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9月30日后,审核单位对申报人员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请申报人员务必根据审核单位反馈的所有修改意见进行逐一认真修改,避免退回次数超过三次。
四、申报系统
申报人需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gszcxt.cn/zcxt,登录系统请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个人网络申报系统账号由学校统一创建。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填报证明材料
请申报人严格按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业绩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等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并提交至职称信息系统。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具体证明材料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8《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准备原始材料备查
申报人在资格初审期间需准备原始申报材料备查。原始申报材料主要是指现职称证书、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成果和论文、论著等材料的原件,并按顺序整理,列出纸质材料清单。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小组有权核查原始申报材料。截止9月30日,无法提供纸质期刊、著作等原始业绩成果材料,依托的电子刊物、著作等均不予认可。
六、相关要求
(一)严把师德师风关
学校基层党组织要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关,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在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环节,由申报人员所在基层党组织对申报人员开展师德师风评议,做出具体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要突出个性特征,既有肯定方面,也有提升要求,避免千篇一律,并将评议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师德公示。
(二)严格执行申报推荐规定
学校成立由高级职称专家团队组成的职称评审推荐小组,专家不少于3名,设组长1名。主要对申报职称人员的学科背景、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等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审核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等与申报人从事专业是否相同或相近,专业基础、教学科研能力等与业绩成果水平是否相匹配,确定初审推荐名单。人事处对初审通过人员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人事处职称管理员根据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初审推荐名单,分配申报账号。申报职称人员根据账号登录职称评审系统提交个人信息及业绩成果。
(三)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
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职称人员的材料进行联审。
1.人事处对申报人学历、所学专业、申报专业、任职资格、任职年限、继续教育、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年度考核情况等佐证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把关,汇总申报人有效业绩。
2.教务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类奖励成果以及对教学改革项目和教学成果奖项等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
3.科技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专利、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的名称、刊物、发表或获奖(鉴定)时间、级别、名次和字数等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认定。
4.督导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校级课程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等级进行审查认定(以教学督导评价结果为准),并出具相关证明。
5.学生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含辅导员和班主任)、指导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经历进行审查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
6.申报人其他行政工作经历、实验室工作经历、支教与扶贫等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及人事处联合审查认定。
(四)业绩时限和任职年限
所有业绩条件均指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均计算到2023年9月30日为止。申报人员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开始计算;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为止。
(五)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本单位相关教师,拟申报人员须认真做好本人任现职以来与职称评审相关的业绩成果材料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须报送的表格材料为《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申请表》(附件2)、《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评议表》(附件3)、《职称申报人员教学质量评价等级表》(附件4)、《职称申报人员教学工作量证明》(附件5)、《职称申报人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2023年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7)。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提交附件1-3;申报中级、高级职称人员提交附件1-7。请拟申报职称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于2023年9月10日17点前将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申请表
3.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评议表
4.职称申报人员教学质量评价等级表
5.职称申报人员教学工作量证明
6.职称申报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7.2023年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
8.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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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