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09号)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于9月1日正式启动2023年度高校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为使本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事项
(一)申报范围
晋升高校教师(研究)系列(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职称的在职教师。申报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
(二)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前。
(三)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和要求按《亚美中国有限公司官网高校教师(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评审安排
职称评审流程及评委会评审时间根据《亚美中国有限公司官网2023年高校教师(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操作方案(试行)》中相关工作安排进行。
二、网上申报及要求
(一)申报系统
按照省上职称评审工作要求,职称申报、评审均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址:http://gszcxt.cn/zcxt,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登录系统请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申报人员需进入信息系统通过“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
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职改办)和评委会开展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使用信息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程序按照省职改办《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执行。个人网络申报系统账号由学校统一创建。
申报人员务必在9月30日截止时限内登录信息系统,完整、准确填报个人全部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佐证材料。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业绩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等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9月30日24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系统不再重启。请申报人员务必重视,确保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个人承担。
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9月30日后,审核单位对申报人员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请申报人员务必根据审核单位反馈的所有修改意见进行逐一认真修改,避免退回次数超过三次。
(二)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按要求和系统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2 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JPG、JPEG 或PDF 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1.学历材料
2002 年后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 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3年12月底前有效);
2001 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 ;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2.职称证和聘任材料
申报人须提供现任职称证和聘任文件;如现任职称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职称系列的职称证书及聘任材料。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申报时,对照职称评审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内容,并上传充分的佐证材料。
4.年度考核材料
申报人须如实填报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
5.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2022年及以后继续教育相关数据从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提取(申报人需在信息系统中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编号)。2021年及之前的继续教育情况,需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等佐证材料。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甘肃省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6.帮扶基层经历材料
2020 年以后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应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基层或企业工作经历,包括讲课、培训、服务、工作、带学生实习等。
7.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学校须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情况及师德师风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8.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论文、论著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论文须经“中国知网”查重,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超过25%,须降级使用。“中国知网”已收录论文只需在信息系统填写论文网址,系统将自动生成查重结果,不接收任何查重报告单;未收录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
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中国知网”未收录论文须上传有单位签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
论著要上传国家新闻署查询结果并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标有本人编写章节的前言。
9.业绩成果—项目(课题)材料
项目(课题)材料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上传的项目(课题)材料由申报人员按水平高低排序。
申报人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和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页、立项和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10.业绩成果—奖励和荣誉材料
获奖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上传的材料分类别以等次从高到低排列。
荣誉表彰、科技奖励按《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4号)严格区分和审核,具体认定按照《亚美中国有限公司官网高校教师(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执行。
11.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材料
对照评审条件需上传的其他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评审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
三、注意事项
(一)严把师德师风关
学校基层党组织要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关,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在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环节,由申报人员所在基层党组织对申报人员开展师德师风评议,做出具体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要突出个性特征,既有肯定方面,也有提升要求,避免千篇一律,并将评议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师德公示。
(二)严格执行申报推荐规定
学校根据申报职称人员所属学科情况成立由高级职称专家团队组成的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并按照学科情况分为文科组和理工科组,每个职称评审推荐小组专家不少于3名,设组长1名。主要对申报职称人员的学科背景、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等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审核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等与申报人从事专业是否相同或相近,专业基础、教学科研能力等与业绩成果水平是否相匹配,确定初审推荐名单。人事处对初审通过人员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人事处职称管理员根据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初审推荐名单,分配申报账号。申报职称人员根据账号登录职称评审系统提交个人信息及业绩成果。
(三)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
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职称人员的材料进行联审。
1.人事处对申报人学历、所学专业、申报专业、任职资格、任职年限、继续教育、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年度考核情况等佐证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把关,汇总申报人有效业绩。
2.教务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类奖励成果以及对教学改革项目和教学成果奖项等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
3.科技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专利、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的名称、刊物、发表或获奖(鉴定)时间、级别、名次和字数等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认定。
4.督导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校级课程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等级进行审查认定(以教学督导评价结果为准),并出具相关证明。
5.学生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含辅导员和班主任)、指导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经历进行审查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
6.申报人其他行政工作经历、实验室工作经历、支教与扶贫等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及人事处联合审查认定。
(四)业绩时限和任职年限
所有业绩条件均指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均计算到2023年9月30日为止;申报人员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开始计算;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为止。
(五)原始材料审核要求
申报人在资格初审期间需准备原始申报材料备查。原始申报材料主要是指现职称证书、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成果和论文、论著等材料的原件,并按顺序整理,列出纸质材料清单。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小组有权核查原始申报材料。截止9月30日,无法提供纸质期刊、著作等原始业绩成果材料,依托的电子刊物、著作等均不予认可。
(六)从严追究失信人员责任
申报人要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并提交至职称信息系统。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取消申报资格;已经取得职称资格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3年内禁止再次申报,情节严重的可同时取消岗位晋升资格。
(七)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本单位相关教师,拟申报职称人员须认真做好本人任现职以来与职称评审相关的业绩成果材料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须报送的表格材料为《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申请表》(附件2)、《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评议表》(附件3)、《职称申报人员教学质量评价等级表》(附件4)、《职称申报人员教学工作量证明》(附件5)、《职称申报人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评审高校教师(研究)系列职称情况简表》(附件7)。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提交附件1-3;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交附件1-6;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附件1-7。请拟申报职称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于2023年9月10日17点前将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申请表
3.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评议表
4.职称申报人员教学质量评价等级表
5.职称申报人员教学工作量证明
6.职称申报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7.评审高校教师(研究)系列职称情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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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