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制度
      1、凡进入电子阅览室的用户都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进行登记。

      2、禁止带入零食或进行任何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必须保证电子阅览室内的卫生,不乱丢垃圾。

      3、电子阅览室内不允许带入无关物品以及睡觉休息、聊天打闹等。

      4、电子阅览室内严禁吸烟。

      5、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6、电子阅览室为用户提供基于Internet、校园网的浏览、查询等服务,以及电子图书的阅览、随书光盘的阅览等服务。

      7、使用电子阅览设备的人员要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和卸载任何计算机软件和程序。

      8、根据使用情况,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程序须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信息中心派专人进行安装。

      9、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10、用户操作电脑时,有意造成损坏的,要按原价进行赔偿。

      11、其他需要使用电子阅览室的,由需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图书馆和信息中心协调安排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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